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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中国 新加坡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0-10-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基础上,自一九九0年十月三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为对方使馆履行公务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
外交部长外交部长
钱其琛黄振成
一九九O年十月三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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