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5-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5〕50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国省营、市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深化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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