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7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五月八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
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06年,我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指导方针,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改善太湖上游地区和省界河流水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太湖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编制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部署,在我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初稿)》基础上,由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太湖流域四市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确定水质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治污工程内容以及重点科研项目,抓紧编制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规划批准实施以后,流域各市和省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印染、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巩固和发展印染行业一级排放标准达标成果。尚未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已经完成的要全面组织验收。严格把好新建印染企业审批关,凡达不到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或超过环境容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开展化工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采取提高准入门槛、集中控制污染、提高排放标准、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等措施,对化工行业进行污染综合整治。二季度完成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关闭工作,三季度完成化工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限期达标。三是推广酒精、化肥行业污染治理经验,力争行业治理初见成效。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太湖流域四市要制定今后5年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好今年工作任务。“十五”期间已完成审核的企业要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三、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一)参与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中有关太湖流域的内容。
(二)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组织太湖流域各地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要求,确定备用水源,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三)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污染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市、县政府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
(四)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省环保厅统一编制太湖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太湖流域四市分别建成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制度。
四、实施主要出入湖河流和行政交界河流污染物削减计划
(一)开展太湖主要出入湖河流和行政交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建立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努力削减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物入河量。各市分别有1-2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昆山地区水环境整体明显改善。
(二)制定尾水输送工程方案。深入研究苏州浏河塘、望虞河西岸尾水通道、常州地区等尾水输送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由有关市政府会同省有关部门分别提出工程建设方案。
(三)推广“863”科研成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入湖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的湿地生态工程。常州市重点建设好太滆运河-竺山湖生态湿地二期工程,无锡、苏州两市要选择1-2个地点建设示范工程。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一)切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列入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污水处理厂还有8个在建,分别为无锡的羊尖、安镇、丁蜀、张渚、周铁污水处理厂,常州的横山桥、漕桥、横林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完善配套管网,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二)抓紧制定“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部门,要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水环境容量等因素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优先处理生活污水等原则,完成“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建设布局、规模和工程项目,并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切实削减生活污染。
(三)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各地要制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重点抓好印染、化工等行业污泥集中处理,推进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太湖流域四市要争取分别开工建设1座污泥集中处理设施。
六、加强环境监测与研究工作
开展太湖流域环境质量、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研究,实施特殊污染物“说得清”基础工程。每月开展一次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状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出入湖河流污染物总量监测,摸清入湖污染物总量。深入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总量监测,核实不同地区、行业超标排放率,摸清工业排污总量。
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06年,我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指导方针,认真实施《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长江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区环境管理,继续开展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深入开展印染、化工、造纸、酿造、化肥等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格实行淘汰制度。对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坚决予以淘汰,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综合利用资源的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工艺和产品,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三是提高排放标准和准入门槛。沿江各地要抓紧开展印染企业限期治理,自2007年1月起,全面执行《江苏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2006年三季度前完成化工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限期达标。江南各地不得新上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江北各地不得新上2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四是推广酒精、化肥行业污染治理经验,年内取得成效。
(二)加强沿江开发区环境管理。一是所有开发区都要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二是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做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发区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沿江开发区外围建设生态隔离带。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坚持集约发展,提高产业层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引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使沿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2006年沿江各市分别选择1个以上开发区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四是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各类化工园区必须作为重点,各地政府要督促其落实预案、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并抓紧添置所需设施、装备,整合救援力量,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积极推行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沿江各市要制定今后5年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好今年工作任务。对超标排污或超环境容量排污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一)参与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中有关长江流域的内容。
(二)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要求,确定备用水源,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污染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市、县政府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
(四)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省环保厅统一编制长江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沿江各市分别建设1个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制度。
三、开展入江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对2005年水质未达标的入江河流,沿江各市政府要编制水环境整治方案,于2006年6月前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切实改善入江支流水质。
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一)制定“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部门,要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水环境容量等因素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优先处理生活污水等原则,完成“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建设布局、规模和工程项目,并督促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切实削减生活污染。
(二)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各地要制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推进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2006年沿江各市力争分别开工建设1座污泥集中处理设施。
五、加强环境监测与研究工作
开展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研究,把摸清特殊污染物底数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每月开展一次长江干流和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控制断面监测,全面掌握长江流域水质状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主要入江支流污染物总量监测,摸清入江总量。深入开展长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总量监测,核实不同地区、行业超标排放率,摸清工业排污总量。逐步开展有机毒物监测。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继续加强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源头扬州生态功能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保护区以及镇江市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建设。
附件:1.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3.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4.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附件1:
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目标任务
要求
责任部门和地区
环境质量、排污总量控制与研究
实施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说得清”基础工程
全面开展城乡水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月开展水质控制断面监测,每季度开展入湖河流总量监测。
省环保厅
规划编制
完成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
进一步研究确定水质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工程内容以及重点科研项目,完成“十一五”规划送审稿。
省环保厅和省有关部门,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工业污染防治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巩固印染行业一级排放标准达标成果,全面开展化工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酒精、化肥行业治理见成效。出台化工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限期达标。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环保厅
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太湖流域各类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面,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经贸委、环保厅
推行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完成“十五”扫尾工作,制定今后5年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今年任务。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经贸委、环保厅
饮用水源保护
参与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组织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中太湖流域有关内容。
省环保厅,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要求,确定备用水源,制定应急预案。
省环保厅、省有关部门,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污染源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饮用水源水质报告制度
省环保厅统一编制太湖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流域各市分别建设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制度。
省环保厅、财政厅,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主要出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主要出入湖河流和交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并实施污染严重的出入湖河流和交界河流综合整治方案,建立水质目标责任制。各市争取有1-2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昆山地区水环境要整体明显改善。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
制定尾水输送工程方案
深入研究苏州浏河塘、望虞河西岸尾水通道、常州地区等尾水输送工程,提出工程方案。
省水利厅、环保厅,无锡、常州、苏州市政府
推广“863”科研成果
常州重点做好太滆运河-竺山湖生态湿地二期工程,无锡、苏州建设1-2个示范工程。
无锡、常州、苏州市政府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列入“十五”计划的8个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上半年建成。已建成的要完善管网配套,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建设厅、环保厅
制定“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编制完成“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规划,明确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规模和工程项目。加快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网配套,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厅
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
制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流域各市力争分别开工建设1座污泥处理设施
太湖流域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厅
附件2:
2006年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一、国家“十五”计划结转、2006年须完成的项目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吨/日)
计划投资(万元)
建成时间
1
无锡
羊尖污水处理厂
0.5
2000
2006年
2
无锡
安镇污水处理厂
0.5
2000
2006年
3
无锡
丁蜀镇污水处理工程
2.5
10000
2006年
4
无锡
张渚镇污水处理厂
0.5
2500
2006年
5
无锡
周铁镇污水处理厂
0.5
2500
2006年
6
常州
武进横山桥污水厂
1
1500
2006年
7
常州
武进横林镇北污水厂
2
1500
2006年
8
常州
武进漕桥污水处理厂
1
2500
2006年
二、其他须开工建设项目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吨/日)
计划投资(万元)
计划建成时间
1
苏州
苏州市区福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
13000
2008
2
苏州
苏州市区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8
10900
2008
3
苏州
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15
36000
2008
4
苏州
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7.5
11000
2008
5
苏州
吴中区木渎污水厂扩建工程
2
3000
2008
6
苏州
常熟城北污水三期工程
3
4200
2008
7
苏州
昆山石牌污水处理厂
2
11000
2008
8
苏州
昆山吴淞江污水处理厂
1
9500
2008
9
苏州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
2
8200
2008
10
苏州
南郊污水处理厂
0.5
2100
2008
11
苏州
沙溪污水处理厂
1
4600
2008
12
无锡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5
24000
2007
13
无锡
江阴澄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
7395
2006
14
无锡
太湖湾雪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0.75
3500
2007
15
无锡
龙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
3834
2008
16
镇江
句容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
2.5
4300
2008
附件3:
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目标任务
要求
责任部门和地区
环境质量、排污总量控制与研究
加强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特殊污染物摸清底数基础工作
全面开展城乡水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月开展一次长江干流和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控制断面监测,每季度开展入江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开展有机毒物监测。
省环保厅
工业污染防治
加快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深入开展印染、化工、造纸、酿造、化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严格实施淘汰制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提高印染化工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和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推广酒精、化肥行业治理经验。
沿江各市政府
提高开发区环境保护水平
所有开发区都要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沿江各市要选择1个以上开发区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各开发区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沿江各市政府,省经贸委、省环保厅
推行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制定今后5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完成今年任务。对一批企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沿江各市政府,省经贸委、环保厅
饮用水源保护
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组织编制《江苏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中有关长江流域内容。
省环保厅,沿江各市政府
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明确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要求,确定备用水源,制定应急预案。
省环保厅和省有关部门,沿江各市政府
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污染源
各地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期清理整治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
沿江各市政府
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饮用水源水质报告制度
省环保厅统一编制长江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沿江各市建成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制度。
省环保厅、财政厅,沿江各市政府
入江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水质超标的入江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入江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于2006年6月前将方案上报省有关部门并着手组织实施。
沿江各市政府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制定“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
编制完成“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规划,明确建设布局、规模和工程项目,加快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网配套,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沿江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厅
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
制定污泥集中处理场建设规划,沿江各市力争分别开工建设1座集中处理设施。
沿江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环保厅
生态保护
建设自然保护区
继续开展南水北调源头扬州生态功能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保护区和镇江市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建设。
省环保厅,扬州、镇江、南通市政府
附件4:
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序号
地区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万吨/日)
计划投资(万元)
计划建成时间
备注
1
南京
南京市城东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10
38505
2008
埋设45公里污水管
2
南京
南京市仙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
5
33000
2007
含白象、仙鹤片区管网
3
扬州
仪征市青山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5
12391
2008
总规模10万吨/日,一期2.5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85.5公里,其中一期37.5公里
4
泰州
泰州市第二(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
7923
2006
收集处理长江以北,引江河以东的高港区及滨江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
5
泰州
靖江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工程
2
9500
2008
6
南通
南通观音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5
5207
2007
总规模5万吨/日
7
南通
如东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
2645
2007
总规模4万吨/日
8
南通
如皋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
2
6490
2008
总规模4万吨/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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