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朝政发〔2008〕6号
颁布日期:2008-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不断改善民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思想为指针,巩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创新工作思路,挖掘扩面潜力,加强基金征缴,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使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实现老有所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完成在职参保人员31万人;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确保完成6.2亿元;参保人员缴费率达到90%以上。待资源普查数据统计汇总后,结合实际再下达奋斗目标。

三、工作重点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以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建筑、运输和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新办民营企业及进城务工农民、外来人员为突破口,按规定明确登记企业的经济类型,规范私营企业参保行为,解决扩面工作难点;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工和中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政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是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将扩面计划、征缴计划及参保缴费率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考评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抓好参保资源普查工作,彻底摸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潜力,加大征收力度,提高扩面质量。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组织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查、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制定资源普查具体办法,完善各项参保缴费政策;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扩面资源信息,并对数据进行综合,提取有效的可扩面资源;及时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登记、核定、申报等手续。

2.地税部门要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按月完成征缴计划,按月调度征缴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征缴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汇总,严格审核缴费基数,杜绝跑冒滴漏,加大清欠力度,完成清欠计划。特别要加大对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的普查、征缴力度,对拒不参保的单位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为新注册的单位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时,要告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月将新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劳动保障、地税、审计等部门对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完善缺口补助资金和调剂金与扩面征缴工作业绩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扩面征缴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

5.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养老保险参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充分宣传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公开曝光一批屡教不改、恶意拒绝参保缴费的企业,开辟专栏对扩面行动现场进行跟踪报道。

6.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专项行动进展较慢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督查力度,将专项行动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考评体系。

7.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企业依法强制执行。

8.建设行政部门对本地房屋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取消施工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负责代收综合“五险”基金,并提供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缴费工资基数,以便于按项分解,及时向地税部门缴纳。关于“五险”基金的收缴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调整综合收缴比例。

9.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将参保缴费情况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杰出青年”、“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10.公安、交通、人事、中小企业、民政、统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参保普查、统计、缴费工作。

(三)普查参保信息,从源头掌握参保资源。从5月1日至7月15日,对城镇各类企业(含地处乡镇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劳动适龄人口(18至60周岁,其中女干部至55周岁、女工人至50周岁)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劳动保障、统计、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实施。各地要指派专人负责普查工作的统计报表,按纳税级次逐户进行排查,彻底摸清扩面资源底数,及时将符合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而尚未参保人员普查情况,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将有关数据汇总和情况分析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其依法参保。

(四)完善参保缴费政策,从政策层面促进扩面。在我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外籍人员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地处乡镇的企业,也要纳入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合同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未参保的集体企业和中断缴费的职工允许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保缴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过去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可按对应期政策规定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由职业者可按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自由职业者缴费办法一次性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利息(试点后个人账户运营收益率),不收取滞纳金;已参保人员(含农民工)在省内异地就业的,按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就业地不得以户籍不在本地、年龄偏大、缴费年限短等理由拒绝接收。

(五)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稽核,督促应参保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财政、地税、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举报案件。对拒绝参保缴费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觉参保缴费意识。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市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和市级调剂金额度相挂钩,按超额完成和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一定比例,相应增加和减少缺口补助资金和市级调剂金额度。因普查不力,未完成扩面任务,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扩面征缴工作的先进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各县(市)区政府对扩面征缴工作成绩突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动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和积极参保缴费的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市奖励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七)全方位宣传扩面,使参保政策深入人心。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及有关人员要深入企业、社区和家庭,进行答疑解惑,增强公众参保缴费意识,在全市形成支持参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8日、18日、28日前,各地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报表形式上报扩面征缴情况,包括参保资源普查进展、参保人数、参保人员缴费率、基金征收等情况;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专项行动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调度会,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安排

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4月26日—5月5日)。一是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扩面资源普查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新的养老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状。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布政策。三是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四是市劳动保障部门与相关职责部门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五是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日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利用劳动保障网、宣传板、标语、条幅等方式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政策舆论氛围。

(二)推进阶段(5月6日—12月底)。一是针对我市养老保险扩面资源进行普查,普查进度与省同步,并力争先于全省半月即7月中旬完成。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分片包企业推进扩面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成立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工作:督查指导组,专门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扩面推进组,对各类用人单位分片包干,现场办公推进,并将企业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相关材料及时转交地税部门,对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企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仍不参保的由法院强制执行;政策解答组,通过政策咨询电话等,负责专项行动的政策解答。

(三)验收阶段(2009年1月份)。市政府对专项行动进行总体评估、检查验收。对未完成养老保险扩面任务的县(市)区,在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考评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予以表彰。

附件:朝阳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朝阳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铁民市长

副组长王涌翔副市长

成员刘景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邹凤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继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书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学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瑞成市人事局副局长

秦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祝国勋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胡广杰市交通局副局长

甘久兴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丽新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国祥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海青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王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义市地税局副局长

赵文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文爽市人民银行行长

王晓东市总工会副主席

安海江团市委副书记

巨海燕市妇联副主席

王宏昌市工商联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秦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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