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白山政明电[2003]1号
春季防火期已临近,消防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为有效预防、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公安部61号令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抓好各类消防安全管理样板单位的培养和经验推广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操作规程,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坚持消防责任告知制度,进一步增强单位法人责任主体意识,做好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真正有效预防或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新闻单位也应自觉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二、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一次以查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规章制度执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隐患整改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消防工作中比较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一般火灾隐患和消防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整改告诫制度,层层签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并通过现场办公,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市百货大楼、青少年宫、糖酒站、八道江区医院和长白县农业银行、临江市国贸购物中心、靖宇县宾馆、抚松县宾馆、抚松县广播电视局等13家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力争在年底前全部整改销案,确保安全。三、切实加大消防投入各地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确保年度正常消防经费按时划拨到位,保证公安消防部队一般执勤备战需要。同时,要大力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本着快还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多渠道筹集专项资金,努力解决消防水源欠帐和消防装备、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不足的问题。长白县、临江市今年要各购置配备一台消防举高车;临江市、江源县要各购置配备一台大吨位消防水罐车;各县(市)要购置配备通信、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其资金投入不得低于25万元。要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逐步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落后局面,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四、依法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行政,严格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上存在的隐患及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久拖不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最大限度地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除对火灾事故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按照《消防法》规定,逐级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公安、专职、民办和义务消防队伍要针对不同时期火灾特点,严格训练,从严要求,对重点单位和要害目标要搞好实地联合灭火演练,加强各种消防队伍间的相互协调和执勤备战,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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