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0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0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0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200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白山市2005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造白山优良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推动白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白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白山区域经济强市服务。
二、实施内容
按照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实施十三个方面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开好局、高起步。
(一)实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环境卫生机具。按标准添置1台清扫车,1辆垃圾运输车,2辆粪便运输车辆,1辆洒水车,100辆垃圾收集手推车。二是健全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翻建、维修30座旱厕,新建水冲式公厕5座,改造原有水冲式公厕7座。增加封闭式机械化垃圾中转站2座。在商业街两侧、广场、市场、集贸市场四周增设100个果皮箱。三是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在趟子沟新建一座容量大、处理能力强、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标准的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2005年要运作好启动工作。四是垃圾清运密闭化,不污染道路,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2.道路及排水建设。在道路建设上,按照省级城市街路硬化标准要求,2005年市区沥青(水泥)砼道路要增加6.62万平方米,达到78.52万平方米,人行道方砖面积要增加3.22万平方米,达到34.32万平方米。在排水方面,把市区划分为四个排水区,即月牙泡排水区、金坑河排水区、碱厂沟排水区和浑江排水区。2005年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合作伙伴,力争在市区西南部规划建设一座占地16万平方米的污水处理场。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3.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从2005年开始逐步开通城市主要旅游区域的交通线路,设置规范服务的旅游专线车和观光巴士,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开通公共汽车交通路线。逐步提高出租汽车的档次,统一车身颜色、统一门标、统一顶灯、统一服务标准。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4.城市绿化建设。目前市区绿化率为25.5%,2005年要新增绿地6万平方米以上,争取尽快向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迈进。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5.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拦(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6.市容市貌管理。一是重点整治白山市区三街六路。对浑江大街、建设街、红旗街、卫国路、新华路、通江路、团结路、向阳路、惠民路的私搭乱建、“三小五堆”、非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二是落实沿街单位、个体经营业户"门前三包"责任、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无乱写、乱画、乱贴、无乱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便溺。三是加强广告牌、门匾、牌匾的管理。对新设置的各类牌匾要求图案新颖规范完整,布置形式必须与街景及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对残破、老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牌匾、广告限期更新改造。四是整治和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牛皮癣",增设户外广告栏,在市政府附近和浑江车站广场设置两块档次较高的大型灯光广告栏。五是拆除市区铁路沿线,四个公路出入口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三小五堆”、板杖子、小厕所。六是整治占道经营以及乱堆乱放各类材料和物品,对马路机动车辆维修和洗刷车辆作坊、占道摆放的小灯箱招商广告以及类似的其它小广告一律取缔。七是整治铝合金、铁栅栏、牌匾、广告等马路生产作坊,严格管理损害市容市貌的阳台、外廊、门厅等的随意性封闭和改造,达到统一管理、统一设计、统一制式、统一风格。八是整顿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鸣笛、不按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行驶问题,规范行人、非机动车行走秩序。强化对营运货车、小客车、出租车以及手推车停车点的管理,对交通乱点、乱段要重点治理。继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新。主要街路沿街单位门前自行车摆放要达到整齐有序。前七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第八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实施集贸市场卫生整治。
1.取缔惠民路露天马路市场。现已建成一座长85米、宽15米的新型封闭市场,取代原露天市场。目前正在借鉴外地农贸市场管理的先进经验,对新型市场按照"农改超"的模式进行管理,实行半净菜上市,逐步向净菜市场发展。
2.取缔铁北街早市。把早市300余户业户划行归类迁移到改造后的南岭大棚市场内经营,解决露天马路市场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市容市貌。
3.取缔铁北街花市。将花市与服装厂后侧的鱼市一同迁移到古兰市场,使花市四季经营,填补我市没有花卉专业市场的空白。
4.对集贸市场实行规范管理,落实卫生制度。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四项工作由市场开发总公司、市工商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环境保护创建。
1.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值:2005年底前市中心区要达到0.30毫克/立方米以下。
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2005年底前要达到98%以上。
3.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2005年底前要小于58.4分贝。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2005年底前要达到96%以上。
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2005年底前要达到62%。
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2005年底前要大于14%。
7.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05年底前要达到1.54%以上。
8.杜绝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以上八项目标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和落实。
(四)实施公共场所卫生整治。
1.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城区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池、歌舞厅、游泳场馆等经营单位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体检率98%以上,卫生知识培训率98%以上,传染病患者调离率100%,消毒设施健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合格率要达到98%。
3.各经营单位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旅店业:应设有专用的消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专人管理,操作规范。床上用品一客一换,无卫生间的旅店要配有标志不同的脸盆、脚盆。理发美容:理发刀具、胡刷用后及时消毒,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影剧院:禁止吸烟,800个以上的观众应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歌舞厅:严禁使用有害观众健康的烟雾剂,制售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公共浴池和游泳场所:要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设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有查健康证制度,不出租泳装,池水符合卫生标准。
以上三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五)实施饮用水卫生整治。
1.逐步将自来水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消除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内的污染源。
2.水厂每月有一次水质全面分析,检测项目不少于28项,出厂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上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3.不断完善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清洗后检验报告。此项工作由市房地产局组织实施。
4.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5.卫生防疫部门每半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每月对全市饮用水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进行检测,每月监测资料符合要求,四项指标总合格率大于98%。
6.卫生防疫部门应设立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包括水箱总数及其中居民楼水箱数、所属管理单位名称)。
以上4-6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六)实施食品卫生整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超过100%。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要达到100%。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餐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菜要设有冷荤间,冷荤间有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餐饮店的餐厅与厨房面积及比例符合规定,食品保藏、餐具容器存放加工工具保洁等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消毒间、冷荤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存储设施等布局合理。食品生产企业按规范要求生产,有健全的操作规程,设有检验室,产品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出厂。
4.街头饮食摊点由市建设局负责,要逐步实现集中设置,统一管理,严禁无证、占道经营。卫生局负责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要清洗、消毒。
5.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当年力争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6.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以上六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七)实施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资料齐全。
2.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资料齐全。
3.医疗机构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4.加强疫情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医院漏报率调查,每三年开展一次居民漏报率调查。做到准确报告疫情,减少误差。实施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力争2005年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儿童达98%,成人达60%,农村儿童达95%,成人达40%。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12月龄儿童接种率达98%以上,高危人群达100%,通过控制降低携带率和发病率。
5.全市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不得有漏报。
6.计划免疫城镇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10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
7.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采供血(浆)机构,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8.依照有关法规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9.完善以非典、霍乱、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控制机动队伍,保证人员的稳定,做好物质、设备技术准备,确保及时有效预防,控制疫情蔓延和流行。
以上九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八)实施窗口单位卫生整治。
1.火车站卫生整治。要有垃圾运输车或适量的垃圾箱(每站台不少于3个),候车室设有足量的果皮箱。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贮、运密闭化。要保证厕所数量(蹲位)够用,布局合理,卫生整洁,设有洗手设施,有机械通风设施,有防蝇设施。车站广播站要有计划地宣传禁止吸烟规定和要求,候车室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且通风良好。室内二氧化碳、温度、照度测定结果达标,监测资料齐全。无烟草广告及其标志。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卫生要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卫生知识应答正确。包装食品有"两期"并符合国家规定,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具售货,食品生、熟分开,存放容器生熟分开,一次性餐盒使用可降解材料,餐具消毒制度符合要求。火车站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好。站内有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省、部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此项工作由浑江车站组织实施。
2.客运站卫生整治。停车场有密闭垃圾箱,垃圾贮运密闭化,日产日清,有车辆清洗台,无污物,停车场清洁。候车室设有足量的果皮箱,卫生清洁,清扫保洁制度健全,有专人清扫保洁。厕所数量(蹲位)够用,布局合理,卫生整洁,设有洗手设施,有机械通风设施,有防蝇设施。车站广播站有计划地宣传禁止吸烟规定和要求,候车室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且通风良好。室内二氧化碳、温度、照度测定结果达标,监测资料齐全。无烟草广告及标志。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卫生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卫生知识应答正确。包装食品有"两期"并符合国家规定,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具售货,食品生、熟分开,存放容器生熟分开,一次性餐盒使用可降解材料,餐具消毒制度落实,消毒设施符合要求。有旅客饮水处,符合卫生要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好。站内有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积极开展争创国家、省部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实施单位卫生整治。
1.各单位都要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环卫设施完善,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有专人负责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
4.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
5.单位院内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努力增加可绿化面积,搞好绿化美化。
6.单位会议室内有禁烟标志,有公用茶具消毒设施。
7.单位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卫生知识。
以上七项工作由市、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十)实施居民区卫生整治。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公共厕所符合有关标准及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
4.绿化美化好,努力提高绿化面积。
5.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6.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7.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8.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9.实行房屋维修养护,解决屋檐和外墙皮脱落,楼梯间公用的门窗、玻璃不齐全等问题。
10.规范各种通讯线路,对列为整治小区的各种通讯线路一律实行地埋式,清除乱拉乱改的各种明线、明管。此项工作由各通讯单位组织实施。
以上1-9项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一)全方位强化健康教育。
1.市卫生局有领导分管,每年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健康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市政府、卫生局分管领导每年参加健康教育大型活动2次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2.健康教育主管部门有长远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有工作年度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评价,有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业务经费。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3.有健康教育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有工作计划、记录、总结评价,有宣传阵地或手段,有工作用房、设备。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八道江区要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或专职人员,有健康教育资料。
5.基础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
6.社区健康教育。
(1)街道办事处有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有宣传阵地,有居民健康行为规范。
(2)有健康教育活动,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资料分发入户。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以上。
(3)春秋两季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对广大居民进行环境卫生、控制吸烟、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005年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60%。
以上4-6项工作由八道江区政府组织实施。
7.学校健康教育。
(1)全市所有学校全部配备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按600:1比例配齐教师学校数达85%。
(2)全市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率达100%,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知晓率达90%以上,学校卫生室必备器械达标率达85%。
(3)校园绿化面积达到应绿化面积90%以上的学校达到85%。
(4)学生视力低下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
(5)学生沙眼患病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5%。
(6)城市学生有效刷牙率达85%以上,农村达70%以上;城市中小学生龋齿充填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提高10%,农村提高6%。
(7)城乡学生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0%。
(8)学生营养不良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0%。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8.医院健康教育。
(1)门诊有健康教育阵地,有健康咨询、处方等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2)对住院病人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3)每年向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活动12次以上。
9.行业健康教育。
(1)工厂有劳动保护制度与措施,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健康教育,有总结评价。
(2)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有结合岗位特点开办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资料,对职工有健康教育培训,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以上8-9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10.政府部门公务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区机关党工委负责。
11.日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至少每周一次。免费播出"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录音、录像带。此项工作由市广电局、长白山日报社负责。
12.控烟健康教育。有市人大或市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并开展执法工作。城市建成区范围无烟草广告,大众传媒无烟草广告。全市开展无吸烟单位评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群众普及吸烟有害健康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区爱卫办负责。
(十二)加强城区除四害工作。
1.市、区、街道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善,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4.每年4月末、9月末为市区统一投药灭鼠时间,5-7月为灭蟑时间,5-9月为灭蚊蝇时间。要标本兼治,防灭结合,2005年全区鼠密度要控制在3%以下,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5%以下。
上述工作由市、区两级爱卫会组织实施。
(十三)实施农村卫生整治。
1.辖区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9.39%以上;
2.辖区内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5.98%以上。
上述工作由八道江区爱卫会组织实施。
三、工作步骤
2005年的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从1月1日到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日-3月20日)。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05年度的创建工作任务。八道江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掀起创建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2月1日)。八道江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尽快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对市区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按照标准严格验收,保证当年的创建任务当年完成,并为今后的创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发展基础。
四、保证措施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环环相扣,必须坚持"政府组织、举市共建、全民共创"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市区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全面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八道江区政府的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当作搞建设、谋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
1.成立白山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指挥部。
总指挥:周化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尹国权市委副书记
陈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斌市政府副市长
赵晓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大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霞八道江区区长
夏春青市卫生局局长
曹广成市建设局局长
吴春华市工商局局长
王玉市环保局局长
管延秋市财政局局长
孙长山市交通局局长
范作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钟明来市房地产局局长
姜维贵市民政局局长
苗春岫市水务局局长
费善友市广电局局长
周兴全市商务局局长
付东升市供销社主任
高文毅市教育局局长
王树平市旅游局局长
路好平市牧业管理局局长
蔺春胜长白山日报社社长
盛汉山浑江铁路站长
指挥部下设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晓君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徐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大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运生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黄仁芬、关长福、于宁、李永信
创建办的职责和权力:一是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调度和协调各责任单位及专门小组,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专门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四是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开展调查验收,向指挥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办下设10个专门小组:
(1)市容环境、绿化美化督导组
组长:王亚泉
副组长:关长福
成员:姜琦、林占有、王惠清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2)市场整治督导组
组长:刘永华
副组长:姜宇刚
成员:陈会军、李冬梅、丁修仁、王惠清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广告牌匾整治、市场整治和退路进场任务的落实情况,对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市场整治达标,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实现经常化。
(3)环境保护督导组
组长:王新财
副组长:苏连忠
成员:沈清云、马飞跃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4)健康教育督导组
组长:郑爱群
副组长:候延敏
成员:谢翠萍、姚志鹏、刘健华
主要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5)食品、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督导组
组长:钟运生
副组长:李洪奎
成员:韩晓辉、李义、尹占义、宋健仁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及传染病防治达标。
(6)除四害督导组
组长:黄仁芬
副组长:李永信
成员:景晓峰、康晓丹
主要职责:负责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四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四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7)交通秩序督导组
组长:王茂林
副组长:姜云波
成员:赵学、王军发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坚持经常。
(8)风景旅游区及沿线督导组
组长:陈首君
副组长:李永信
成员:付夕桐、刁忠贵
主要职责:重点对旅游景点、景区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指导,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9)宣传报导组
组长:张洪志
副组长:乔小虎
成员:李蓉蓉、胡美琳、岳新春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0)综合组
组长:黄仁芬
副组长:毛振刚
成员:姜旭辉、宋春焕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资料索要、收集、整理;汇总各方面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等。
八道江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2.签定责任书。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和10项重点任务的要求,各责任单位与市政府签定责任书、递交军令状,做出书面承诺。
3.实行例会制度旬报制度。指挥部每月例会一次,由指挥部召集,听取创建办公室、八道江区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创建办公室每周例会一次,听取各专门小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专门小组每三天例会一次,弄清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创建工作进度。八道江区、各责任部门每10天向创建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八道江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驻市区中省直企业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份内之事,认真安排,积极配合,献计出力。有整治任务的单位要与市政府签定责任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05年度创建内容,对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没有进行落实或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向指挥部说明情况,立即改进。2005年度创建活动结束后,指挥部将组织检查验收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差的单位予以批评和罚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长白山日报社、电台、电视台要设立"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专栏,每天报道创建情况,对有碍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