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文〔2015〕22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安政文〔2015〕22号

2009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县(市、区)、各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激励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同心同德,共同促进我市民族团结和经济繁荣,市政府决定授予文峰区人民政府等10个集体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曹志德等50人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自觉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开拓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努力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1.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2.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共10个)

文峰区人民政府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北关区民族宗教局

殷都区民族宗教局

龙安区苏七里村委会

高新区峨嵋街道张七里店社区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科附件2

安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

(共50名)

林州市

曹志德(回族)王克兰(蒙古族)马志红

安阳县

刘保凤郑武军张玉川

内黄县

王振勇李华丽(回族)张朝刚

汤阴县

贺保江韩宝岐李将军

文峰区

刘春昌冯琳(满族)梁景洲舒晓辉(满族)

北关区

杨爱玉(回族)董海玲冯俊东史秀菊

殷都区

田驰郭宪林李建营(回族)杨伟艳

龙安区

李净(回族)赵霞张陆军张冉冉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田新郭威

高新区

任青平郭鸿斌

市直单位

仝子华佘毅李杰徐乾伟覃超(土家族)

邢险峰赵国强李红安国政郭晓东黄照锋

直属事业单位

贺春辉

市伊斯兰教协会

吕泰明(回族)海廷娥(回族)黄培民(回族)

中央、省属驻安单位

姚道忠师文月孙鹏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