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2008〕4号
颁布日期:2008-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政〔2008〕4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加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六日

安阳市加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工作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市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国有企业及符合参保条件的集体企业已全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是,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未能依法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豫政〔2006〕2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重点,通过强有力措施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办法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1、全市范围内凡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在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单位中,凡是临时性、季节性岗位用工人员及农民工,用人单位只要与之形成劳动关系,都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

1、我市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必须在2008年3月31日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企业应从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登记后,及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执行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按20%的比例缴费,职工按8%的比例缴费。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其中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市政府成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宣传、工商、税务、工会、督查等部门组成,统一领导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养老保险日常监察、稽核工作,要依法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应参保未参保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单位和群体。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拒不参保、缴费的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定期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手续,为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商、税务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要建立数据互换、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社会保险稽查工作效率。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要按季度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情况。

(三)要健全完善企业信誉评审机制,凡是有关企业信誉度的各类评审表彰活动,要有劳动保障部门参加。要把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列入诚信企业评定的重要标准,对拒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取消其评先表彰资格,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审计部门要将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作为审计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已税前提取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要督促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五)财政部门在组织政府采购时,要把竞标单位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参加竞标的一个必备条件。要落实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扩面征缴工作的相关经费,保证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对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的先进单位和企业法人大力宣传报道,对拒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和法人予以曝光,要加强舆论监督,增强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和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

(七)国资、劳动保障、人事、工会、工商、文明办、工商联合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掌握评先、评模的标准,对拒不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实行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将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作为推荐企业经营者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条件。任何部门和机构均不得将企业不参加养老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

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行政执法力度

(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由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工会、宣传、督查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检查,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依法强制参保缴费。

(二)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第3号令)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阻挠、拒绝检查的,或者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五、建立市、县(市、区)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完善考核办法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动机制和扩面征缴奖励机制,加强对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依据省下达的基金收支计划编制各县(市、区)基金收支计划和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计划内的基金收支缺口80%由市拨付,20%由同级财政弥补(有基金结余的可由结余基金弥补,没有基金结余的由同级财政弥补);未完成征收计划和扩面征缴任务而形成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弥补,同级财政弥补不到位的,由市财政扣减地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直接纳入养老保险财政专户。

(三)市政府每年对扩面征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彰和奖励,专项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对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意见》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引发职工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