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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继续试行年票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佛府办[2007]408号 |
|---|---|
| 颁布日期:2007-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继续试行年票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佛府办[2007]4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我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继续试行年票制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价函〔2007〕661号,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继续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年、次票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627号文执行,试行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对容奇大桥和德胜大桥两收费站迁移问题,由市完善年次票征收方案专责小组研究落实,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佛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7〕661号)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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