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儿歌、童谣、书法、漫画、绘画、摄影作品评比展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妇女联合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举办“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儿歌、童谣、书法、漫画、绘画、摄影作品评比展览的通知

珠妇部字[2006]17号

各区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广大儿童和家长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具体、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儿童、家长参与荣辱观道德实践活动,培养“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意识,市妇联、市家教研究会将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举行全市儿童、家长“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儿歌、童谣、书法、漫画、绘画、摄影作品评比展览活动。现将评比展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6年5月8日–2006年6月3日

二、内容及要求:

1、主要内容: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以儿童和家庭成员的参与为主体,从身边小事和点滴入手,贴近孩子,贴近家庭,贴近生活,用儿歌、童谣、书法、漫画、绘画、摄影等形式,反映表达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引导和激励广大家长、儿童知荣弃耻、见贤思齐。

2、形式和规格:

(1)儿歌、童谣:可以是儿童自己创作,也可以是家庭成员共同创作。作品内容要求用电脑打印出来(四开纸),也可用软、硬笔书法表现(四尺对开)。

(2)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四尺对开。

(3)绘画、漫画作品:40×60厘米(四开纸),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4)摄影作品:8——10R扩印片。

所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展览、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评比原则

市妇联将邀请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和书画家、摄影家、美术教育专家及学校、幼儿园教师代表组成评比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比工作。评比将根据作品内容、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进行评比,特别鼓励有创新精神的作品。

儿歌、童谣,书法,漫画、绘画,摄影四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奖励办法

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选送办法、时间、地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6年5月26日前,集中将本单位参赛作品交到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楼1005室。

联系电话:2655705,6630234联系人:糜仁海

六、展览时间、地点:2006年5月29日——6月3日(地点: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展厅)欢迎各单位组织观看。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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