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动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鹤政〔2008〕61号
颁布日期:2008-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动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

鹤政〔2008〕61号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市“发展大工业、建设大城市”,在全省率先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现就实施2008—2011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动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有所突破,整体办学水平得到提高,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一批院校被确定为国家、省重点职业院校,一批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达到98%以上,居全省前列。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职业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缺少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大都规模较小,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左右的只有3所;三是民办职业教育总体发展较慢,且学校数量少、办学层次低,大多是短期职业培训机构;四是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较差,多数院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及师生比等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且缺乏实验实训条件,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普遍不足。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机遇,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部分,作为培养劳动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聚集人口、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超前的思维和超常规的办法,克难攻坚、加快发展,实现职业教育的新突破、新跨越。

二、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普高职高互为补充、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前职后紧密结合、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办学。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口负责,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努力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对不同县区、不同类别的职业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优化布局,服务产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加快相关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为我市三次产业发展服务。

——突出技能训练,提升就业层次。以实用为重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学生就业层次。

三、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主要目标

——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2010年鹤壁煤业技师学院升格为专科院校。2011年建成1所本科院校,新增1所专科院校,专科院校达到2所以上。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2011年全市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左右。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的比例达到1.3:1以上。

——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薄弱职业学校建设。2011年建成4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和3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及师生比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普及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及以后全市新增未升入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等学校的高中毕业生都能够接受一次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任务。

——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2011年职业教育园区规划面积达到8000亩左右,基本完成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入驻职业院校5家,在校生达到3万人左右。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本建立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具体任务

(一)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创办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公办学校引入民间资本,采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联合办学,引入新的管理机制,注入新的办学活力。

加快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确保职业院校依据国家规定自主管理学校内部的人、财、物。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推行一年理论学习、一年技能实践的办学模式。完善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制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建设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打造品牌专业,培育特色学校。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2009年,鹤壁煤业技师学院达到专科院校办学条件。2011年,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鹤壁工贸学校、鹤壁技工学校、鹤壁机电中专、浚县职业中专、淇县职业中专在校生规模均达到5000人左右,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鹤壁工贸学校、鹤壁技工学校、鹤壁机电中专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加强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浚县要重点支持浚县农业高中发展,使其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要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各自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在校生规模3000人左右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各县区要指导乡镇利用农村教育资源,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努力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2011年,在煤电化材一体化产业、食品工业、机械制造业三大战略支撑产业领域建成3个装备水平较高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三)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职工主要从事专业教学。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的轮训。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鼓励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岗或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

(四)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发展平台

在新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东、浚大线南北两侧和鹤壁工贸学校附近,规划建设约6000亩的职业教育园区。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在校生规模达到8000人,使职业技术学院整体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具备本科院校办学条件。鹤壁工贸学校扩建项目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其他职业教育项目包括实训基地建设,都要积极摆放到职业教育园区。2011年,基本完成职业教育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集教育、科研、实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职教园区,入驻园区职业院校达到5家,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实现资源共享,聚集、带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在全市乃至全省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筹集培训经费,对全市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及以后全市新增未升入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等学校的高中毕业生都能够接受一次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职业技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同时,大力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工程”和“城市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不断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

(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落实就业准入

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积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011年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严格就业准入,各企业招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大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

(七)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学生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后腾出的老校区,应优先用于基础教育,经批准也可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八)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

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切实予以保障。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对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从2009年起,由市财政对本市生源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一定数额的学费补助,对本市的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家庭的学生及孤残学生实行全额补助学费。按照国家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资助。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落实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职业院校学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机构,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形成合力。职业教育发展涉及部门多、环节多,需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将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强力推进。

(三)强化督查。将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作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年将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的实施问责。

(四)搞好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和我市职业教育的典型事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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