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8〕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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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7-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和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深入摸底排查,建立社会保险信息库
要以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为基础,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清查,特别是清查那些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参保单位中的未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的作用,组织工作专班,采取进户、进店办法,集中力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在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库。
二、规范参保行为,依法扩面征缴
劳动保障部门对新设立、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要完善依法申报、据实核定、稽核监察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实行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申报核定,核准核实社会保险费。地税部门要及时督促缴费单位全额缴费。
三、加大欠费追缴力度,解决欠费遗留问题
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要组成专班,对欠费单位逐户清查,建立欠费单位台帐。按照省政府要求实行分类处理:对失去缴费主体的历史欠费,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申请进行挂帐或核销;对处于停产半停产,暂没有缴费能力的企业,督促制定欠费补缴计划,加强动态监控,一旦具备缴费能力及时将历史欠费足额征缴入库;对生产经营正常,恶意欠费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补缴到位。需转帐或核销的于9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财政预算中要设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奖励基金,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推动扩面征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加大社会保险补贴投入,调动参保单位和个人参保接续缴费的积极性。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宣传月活动,宣传社会保险知识,传授劳动保障政策,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接受投诉,为扩面征缴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领导,强化部门联动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健全政府主导、劳动保障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定期召开劳动保障、地税、财政等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督进度,及时研究、协调、督办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关问题。按省要求建立扩面征缴周报制度,市政府将以信息简报形式反映各地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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