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1-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经营方式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改革。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则是实现林业分类经营,促进林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的客观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政发〔20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林业发展,遏制生态恶化,改善生态环境,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为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国家正在部署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大举措。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是贯彻落实这一重大举措、实现区域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良性循环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生态效益补偿及时到位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目前,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已到了关键时期,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获得在未来生态效益调整中的主动权。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二、明确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为保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顺利实施,省、市分别制定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实施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根据全省区划,我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共计90517公顷。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森林分类区划实施方案。要按“事权划分、区位界定”的原则,尽快将地方公益林7880公顷界定到各村(居)民小组、到小班、到林地、到二级林种、到林木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并签订现场界定书,做到权属与地类清楚、经营主体明确。

三、加强对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涉及面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负总责的森林分类经营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和专门人员。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做好规划,加强指导,加快制订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确保8月底前报市农林局。各级计划、国土资源、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共同加快确保全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进程。

二OO一年八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