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发〔2007〕113号
颁布日期:2007-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酒政发〔2007〕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酒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6)10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我市保险业发展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还不能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市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是我市保险业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当前,全市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总体目标。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市保险业务收入翻一番,保险产品品种更加丰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把全市保险业建设成为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诚实守信经营、保障功能健全、偿付能力充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

3、主要任务。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的原则,培育我市保险市场,做大做强保险业,实现行业规模、效益、质量的较大增长;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诚信建设,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护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保险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保险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进程,为努力建设区域经济强市、文化旅游大市、社会和谐之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开拓创新,做大做强保险业

1、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改变单一、事后财政补贴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支持、多形势参与的农业保险体系。各县(市、区)以及驻酒保险企业要抓住目前国家对农业保险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的机遇,尽快落实奶牛、植种、酒花等保险项目,积极开办农房、林果、黄牛等其它农业保险。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组建由农林牧、保险、财政、税收等部门和有关龙头企业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补助标准,选择相对成熟的农业保险产品,开展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品种和比例试点,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2、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被征地农民和生态移民养老保险试点,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可只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确保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发展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有效的意外风险保障。

3、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酒泉”建设,积极开展治安保险。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公众聚集的场所及有易燃易宝危险品的场所实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矿山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雇主责任保险。建筑工地要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安全责任险。运输企业要全面推行承运人责任险。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动校园方责任险的发展。要加快旅游责任险的发展步伐,提高旅行社责任险的覆盖面。要加快医疗责任险的发展步伐,积极推行会计师、律师、建筑设计师等执业责任保险。

4、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管理。认真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积极推广保险服务进驻车管部门的经验,方便车主投保。公安交警部门、卫生医疗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救助信息的交流机制,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助水平。要采取各种方式推动摩托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发展。

5、加大保险创新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区域性的产品开发中心,在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领域自主开发区域性保险产品。探索开发面向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保险产品,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有效保障。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促进消费增长。推行服务承诺制和公开制,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同时,进一步推动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

四、多方协作,创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重视、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将保险业纳入地方和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努力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创新和完善保险管理机制,运用保险手段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避免对保险机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保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

2、引导保险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引导保险企业维护市场秩序,以服务、技术、产品、实力、信誉开拓市场,诚实守信经营。要坚决抵制恶意降费、高返还、高手续费等无序竞争行为对保险资源的破坏。要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骗赔。

3、加强企业内控,完善行业自律。鼓励和引导保险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包下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着力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保险先进县(乡)建设,提高农村保险覆盖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优化人才结构,建立高素质的保险人才队伍。

4、加强保险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保险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开展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大力推进保险知识进党校、进行政学院工作,增强党政干部自觉运用保险手段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努力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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