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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废止《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文号:令2009年第2号 |
|---|---|
| 颁布日期:2009-10-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9年第2号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需要,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废止《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保监会令〔2002〕1号)。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九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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