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认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函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号:人社厅函〔2010〕96号
颁布日期:2010-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确认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函

人社厅函〔2010〕9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经调研评估,对照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规定的省级统筹标准,确认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省级统筹。请你们加快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抓好各项配套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巩固省级统筹制度。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