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及经办管理培训班招生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文号:能建培字[2010]48号
颁布日期:2010-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及经办管理培训班招生通知

能建培字[2010]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真正发挥作用,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人社厅发[2010]14号)安排,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将举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及经办管理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2月21日—2010年12月24日,共4天。2010年12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三、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保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现状与趋势”、“加强医疗服务利用分析推进医疗保险管理”、“医疗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完善付费办法促进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互动双赢”、“如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等专题讲座。

(二)教学方法及培训师资

采用课堂讲授、政策法规解析、典型案例分析和研讨交流等学习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业务司局、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的负责同志授课。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40元/人,不含食宿。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办理汇款的同志,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医疗协议班”字样和学员姓名,按以下方式汇款:

户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帐号:020000680901443687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五、报名方式

凡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请于12月1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技术标准处。招生通知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

联系人:王媛媛、赵琳

电话:010—65786189;010—65786050

013552949531;013671007174

传真:010—65786174

六、注意事项

(一)请提前告知航班号(车次),报到当日安排接站。乘飞机者请在机场乘坐首都机场巴士通州专线,至“新华联家园”站下车,见部能力建设中心接站车;乘火车者请乘坐地铁1号线至四惠东站下车,东南出口(A出口)处见部能力建设中心接站车;也可自四惠站转乘397路公共汽车,在双桥中路站下车即到。

(二)请携带运动鞋。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及经办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此表可复印,盖章有效。

填表日期:二○一○年月日(盖公章)

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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