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人社厅发〔2015〕24号)安排,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定于4月举办两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形势和任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要点;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建设。

二、培训安排

(一)第一期

1.培训时间:2015年4月8日至11日(4月8日报到,4月11日返程);

2.培训地点: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3.培训对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部分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室)工作人员。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超过6人。

(二)第二期

1.培训时间:2015年4月12日至15日(4月12日报到,4月15日返程);

2.培训地点: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3.培训对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人事管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每个单位1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部分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室)工作人员,每省(自治区)不超过6人。

三、有关事宜

(一)培训师资。授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信息中心、社保中心有关同志承担。

(二)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培训费用由我部承担。

(三)报名。请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表于3月31日前传真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其中,地方参加培训人员请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到。

第一期于4月8日报到,第二期于4月12日报到。报到当天在北京首都机场三个航站楼出口、地铁四惠东站A(南)出口(请不要下楼)安排接站。

自行前往可参考附件3(行车路线)。

(五)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联系人:杨耀,王丽敏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联系人:孙露,郑红丽

联系电话:010-65786173,65786256

手机:15311656361,13681050154

传真:010-65786033(自动)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师资培训班报名表(第一期)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dbk/shehuibaozhang/yanglao/201503/W020150305666834908852.doc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师资培训班报名表(第二期)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dbk/shehuibaozhang/yanglao/201503/W020150305666836441373.doc

3.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行车路线图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dbk/shehuibaozhang/yanglao/201503/W020150305666836452875.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