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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788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78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1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于2011年7月至12月来华到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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