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221号
颁布日期:2016-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221号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珠寿发〔2016〕93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5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整。

二、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56亿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三、第十五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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