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209号
颁布日期:2016-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209号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申请书》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启天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注册地深圳市。拟任董事长冯宏娟,拟任总经理陈武军。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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