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207号
颁布日期:2016-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筹建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207号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新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营业场所)重庆市。拟任董事长黎已铭,拟任总经理安逸民。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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