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201号
颁布日期:2016-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201号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和修改章程的请示》(同方全球发〔2016〕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从21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4亿元人民币。

二、批准你公司章程第6.1.1条修改为“于本章程签署之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二十四亿元人民币(RMB2,400,000,000)”;第6.2.1条修改为“在受制于第6.6款的前提下,于本章程签署之日,甲方向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相当于十二亿元人民币(RMB1,200,000,000)现金,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第6.2.2条修改为“在受制于第6.6款的前提下,于本章程签署之日,乙方向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相当于十二亿元人民币(RMB1,2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第13.5条修改为“每一方应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签署本章程”。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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