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177号
颁布日期:2016-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7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业务范围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16〕3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业务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业务范围变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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