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141号
颁布日期:2016-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41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天安发〔2016〕6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5亿元人民币。

二、核准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亿元。

(二)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5亿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RMB1.00),以人民币购买。

(三)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复,公司五次增资发行记名式普通股。增资后股份总数为9,500,000,000股,股本结构表详见本章程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附件: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2

中国保监会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4022565.htm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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