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123号
颁布日期:201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23号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中再发〔2016〕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479,808,085元人民币。

二、核准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479,808,085元。

(二)第二十三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境外上市股份6,679,416,7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42,479,808,085股,其中,内资股35,800,391,385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84.28;境外上市股份6,679,416,700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15.72。

公司发行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属下的受托代管公司托管,也可以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

股东按股份比例分取红利。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中国保监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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