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许可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102号
颁布日期:2016-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不予许可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02号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堰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存在以下问题:

一、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主业定位为科技保险,但从经营发展规划等材料看,没有论证形成系统可行的商业模式,未对科技保险的范畴作出较清晰界定,有关业务和盈利指标测算不准确。

二、截至2013年末,主要发起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与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无法覆盖本次出资额,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的要求。

三、主要发起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母公司亏损;发起人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亏损,截至2013年末留存收益为负,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第十五条“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不予许可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

你们对以上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本批复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保监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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