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6〕36号
颁布日期:2016-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3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泰康董发〔2015〕124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9,197,070元。

二、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章程原文本于1996年7月12日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后历经修订,章程修订记录为本章程附件。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于2015年7月26日决议通过,并经有关国家主管机构批准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即取代公司章程所有以前的文本。

三、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729,197,07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29,197,070股;其中:内资股2,047,113,74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079%;外资股682,083,322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921%。

四、公司章程附件3中的股份结构表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4014822.htm

中国保监会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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