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1315号
颁布日期:2015-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315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紫保发〔2015〕26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

公司名称、法定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中文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号奥体邻里中心综合楼1-4层。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二、第十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第六十七条修改为:

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监若干人。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监协助总裁工作。以上人员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六)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条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4012770.htm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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