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1266号
颁布日期:2015-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266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信泰发〔2015〕553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66号北京银行大厦19层、20层、21层、22层、24层(电梯层21层、22层、23层、24层、26层),邮政编码:310020。

二、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29,313,044元整。

三、第六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2,929,313,044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四、第十五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五、第十六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1.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2.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4012177.htm中国保监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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