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923号
颁布日期:2015-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92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泰康董发〔2015〕39、58、8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1,937,500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信诚汇房地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弘泰汇富(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后,信诚汇房地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0.1753%;弘泰汇富(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你公司24,937,5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8743%;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70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9月15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