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保监许可〔2015〕83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835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长寿发〔2015〕12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第三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八条修改为:本章程由公司2015年4月17日第三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号决议)审议通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生效,提交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机关办理登记。
二、第十四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伍仟贰佰零玖万玖仟叁佰伍拾玖圆(RMB¥2,352,099,359)。
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亿伍仟贰佰零玖万玖仟叁佰伍拾玖圆(RMB¥2,352,099,359),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总计贰拾叁亿伍仟贰佰零玖万玖仟叁佰伍拾玖股,均为记名式普通股。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为: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和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外资股东”)。
以下为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列表:
发起人全称
设立时持股情况
目前持股情况
备注(是否已转让)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认购:6000万股
持股比例:20%
认购:347,631,858股
持股比例:14.78%
否
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
认购:6000万股
持股比例:20%
认购:312,246,154股
持股比例:13.28%
否
2010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0%
认购:10330万股
持股比例:4.39%
否
北京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0%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28%
否
2007年11月23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北京兆泰置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北京兆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0%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28%
是
2007年12月13日向中国保监会呈报长寿发〔2007〕76号文件,报备股东变更为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10月26日分别向中国保监会呈报长寿发〔2010〕151号、长寿发〔2010〕180号文件,报备股东变更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0%
认购:3000万股
持股比例:1.28%
否
2007年12月13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外资股)
认购:6000万股
持股比例:20%
认购:16700万股
持股比例:7.10%
否
五、第二十五条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3971918.htm
中国保监会
2015年8月17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