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747号
颁布日期:2015-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747号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美亚保险〔2015〕15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5楼501B、503、504单元及3楼303B单元”。

二、批准你公司章程第1.2(b)条修改为“本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5楼501B、503、504单元以及3楼303B单元,邮政编码为200122。”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附件: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章程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3968389.htm

中国保监会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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