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运资金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637号
颁布日期:2015-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运资金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637号

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增加营运资金的请示》(太平再北分发〔2015〕43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营运资金从68,398,000元人民币变更为868,398,000元人民币。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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