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432号
颁布日期:2015-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432号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珠寿发〔2015〕119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5亿元整。

二、第六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34.5亿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三、第十五条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中国保监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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