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374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374号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昆仑字〔2015〕72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四十一条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中,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

二、第五十条最后一款修改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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