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225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永保字〔2015〕20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6层”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9号中铁·第一国际B座15-20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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