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关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983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北保报〔2014〕25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度股东年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二、章程第九条修改为:公司的发展愿景是:建设有信用、有特色、有品牌,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的现代保险企业。
三、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00,000,000股,向发起人发行1,50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股份占比和出资方式为: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
(万股)
股份占比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0,000
20.00%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0,000
20.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8,500
19.00%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9,000
12.67%
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5,000
10.00%
广西平铝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00%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7,500
5.00%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货币
3,000
2.00%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0.67%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0.67%
合计
150,000
10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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