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983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北保报〔2014〕25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4年度股东年会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二、章程第九条修改为:公司的发展愿景是:建设有信用、有特色、有品牌,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的现代保险企业。

三、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00,000,000股,向发起人发行1,50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股份占比和出资方式为: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数

(万股)

股份占比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0,000

20.00%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0,000

20.00%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8,500

19.00%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9,000

12.67%

广西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5,000

10.00%

广西平铝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00%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7,500

5.00%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货币

3,000

2.00%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33%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0.67%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0.67%

合计

150,000

10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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