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与劳合社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与劳合社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974号

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与劳合社2015年关联交易的请示》(劳合社〔2014〕22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2015年度与劳合社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批准编号为2488、2001、623、2623、2003、1084、1176、1221、510、1200、33、2987、457、1218的辛迪加参与关联交易。你公司在进行再保险关联交易时,应遵照《关于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劳合社进行转分保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1425号)的规定。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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