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5家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2013年上半年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的通报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5家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2013年上半年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的通报

保监资金〔2013〕623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自2011年3月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大部分公司按照《关于保险机构填报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的通知》(保监资金〔2011〕284号)要求,通过监管系统报送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但仍有少数公司未按规定上报。经核查,截至7月26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未按时完整地报送2013年上半年相关数据和信息。其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上报任何数据,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未上报报表36张,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未上报报表31张,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未上报报表18张,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未上报报表17张。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现对上述5家公司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该5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于2013年8月16日前,将2013年上半年相关数据和信息上报至监管系统。对逾期未报送的,我会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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