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6家保险公司未按时报送201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通报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6家保险公司未按时报送201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通报

保监发改〔2013〕501号

各保险公司:

按照《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保监发〔2008〕58号)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公司治理报告报至我会。经查,大多数公司都按照监管要求报送了2012年度的公司治理报告。但截至5月14日,我会仍未收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201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现对上述6家公司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6家公司于2013年5月31前将201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按照监管要求报至我会。对逾期未报送的,我们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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