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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
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现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19号)相关规定,将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公示如下:
一、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监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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