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限公司设立成都分公司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国际〔2009〕1053号
颁布日期:2009-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限公司设立成都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1053号

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分公司,其名称为“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西安中路62号经典2000商务楼7楼702室。

三、该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由你公司在许可证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经审查,核准李维念担任你公司成都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应持本批复到四川保监局领取该分公司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分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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