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通知
保监筹建〔2015〕35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请示》(光保字〔2014〕366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4月8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