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培训班日期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号:保监厅函〔2014〕349号
颁布日期:2014-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培训班日期的紧急通知

保监厅函〔2014〕349号

机关各部门,培训中心,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筹),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保险中介公司:

原定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培训班,因故提前至8月21日召开。参训人员、会议地点、议程不变。请主会场参训人员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8:50、下午14:50入场完毕。

保监局参训人员于8月20日下午14:00-19:00到北京国二招宾馆报到。航班、车次情况如有调整,请及时报至保监会办公厅。

请分会场做好视频培训各项准备工作,并于8月20日15时与会机关进行联调联试,8月21日上午8时进行会前调试。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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