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保监厅函〔2012〕137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2〕137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做好《保险稽查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贯彻落实工作,我会决定举办专题培训,现将第一期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总体安排
第一期培训共分4班,有关安排如下:
(一)第一班: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1.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17日(周三至周四),为期2天,5月15日报到。
2.内容:《指引》第1-5号的基本内容及贯彻落实的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合规(或风控)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二)第二班:第1-3号指引培训班
1.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周三至周五),为期3天,5月29日报到。
2.内容:《指引第1号:基本手册》、《指引第2号:财务分册》、《指引第3号: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分册》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
3.参训人员: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人员2人。
(三)第三班:第4号指引培训班
应派3人,其他公司2人)。
二、其他事项
中国保险学会负责承办培训工作,并将于每次培训班前单独发送会务通知,明确地点、时间等具体事项。请各公司按照本通知及中国保险学会会务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会或中国保险学会。
保监会稽查局联系人:宣伟
联系电话:010-66286380
传真:010-662881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保险学会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10-662903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应派3人,其他公司2人)。
二、其他事项
中国保险学会负责承办培训工作,并将于每次培训班前单独发送会务通知,明确地点、时间等具体事项。请各公司按照本通知及中国保险学会会务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会或中国保险学会。
保监会稽查局联系人:宣伟
联系电话:010-66286380
传真:010-662881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保险学会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10-662903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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