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3〕82号
各保监局,有关保险公司、有关保险中介公司: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我会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4月18日至19日,会期1天半。
二、培训地点
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三、培训内容
(一)《农业保险条例》政策讲解;
(二)《农业保险条例》配套规定及实施细则介绍;
(三)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相关同志作专题辅导;
(四)部分保监局就农险经营管理及监管情况作交流。
四、参训人员
各保监局负责农险工作的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各1名;经营和拟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机构的部门以上级别相关负责人(具体参训公司名称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在北京会议中心统一安排食宿。公司参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并按照每人1280元收取培训费(含讲课费、场租费、文具资料费等)。请各公司于3月29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内写明公司名称。“培训费”发票在报到当天领取。
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账号:327256023746
大额支付号:10410000507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营业部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4月17日下午14:00-20:00持此通知或此通知传真件、复印件到北京会议中心9号楼报到。前台电话:010-84901668。
(二)请各单位于3月26日(周二)下午17点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箱形式反馈报名表(附件2)。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参训人员一旦报名,原则上不得更换。
(三)各公司因特殊原因不需要安排食宿者,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四)培训班于4月19日中午12点左右结束。请各单位提前预订返程票。
培训联系人:孙小波王慧芳
电话:010-6628660866288036
邮箱:huifang_[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66288363
财务联系人:李珺
电话:010-66288058
附件:1.参训公司名称及名额分配表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Containers/2012confnews/参训公司名称及名额分配表.doc
2.《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Containers/2012confnews/《农业保险条例》专题培训班报名表.xls
3.北京会议中心行车路线图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Containers/北京会议中心行车路线图.doc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3年3月18日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