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偿二代专题系列培训班暨第一期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号:保监厅函〔2015〕145号
颁布日期:2015-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偿二代专题系列培训班暨第一期班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5〕145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满足行业对偿二代的培训需求,我会决定举办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偿二代专题系列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培训将设置系列班次,各公司董事,分管精算、财务、风险、投资等业务条线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职工作需要和个人培训需求,选择相应班次参加。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涵盖偿二代的背景、理念、框架、影响、具体监管规则、操作应用等,将根据培训对象各有侧重。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二代建设骨干成员担任授课师资。

三、具体班次

第一期:保险公司(分管)风险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二期:保险公司(分管)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三期:财产险公司(分管)精算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四期:人身险公司(分管)精算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五期:财产险公司(分管)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六期:人身险公司(分管)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第七、八期: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培训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5年5月20日至21日,19日14:00-20:00报到。培训班预定于5月21日17时左右结束,请酌情安排返程。

地点:华北宾馆(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甲1号;电话:010-66389196)

第二期至第八期培训时间及地点将适时发布补充通知。

五、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并按照每人2400元收取培训费(含讲课、场租、文具资料等费用)。请各公司于5月19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内写明公司名称及参训人员姓名。如无法备注,请将汇款时间、金额、公司名称、参训人员等相关信息,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至保监会培训中心。“培训费”发票在培训期间领取。

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账号:32725602374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营业部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公司于5月18日12时前,将第一期班报名表(EXCEL版,见附件)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至保监会培训中心。参训学员因特殊原因不需要安排食宿者,请在报名表备注中说明。

(二)请各公司参训人员携带《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尚未取得《培训证书》的,请于2015年5月19日前,将个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公司名称)1张、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胞证等)复印件(正面注明公司名称)1份以快递形式寄至我会,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参训人员一旦报名,原则上不得更换。

(三)此次培训计入高管人员培训学时。学员参训期间考勤情况及随堂测验成绩结果将通过适当形式向所在公司反馈。培训结束后将在《培训证书》进行培训记录登记。

会务联系人:路瑞康

电话:18911928619

财务联系人:吴立元

电话:010-66288682

保监会培训中心:李一璟邓丹荔

电话:010-6628865266288058

传真:010-6628865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培训中心1718房间(邮编:100033)

附件:保险公司(分管)风险高级管理人员偿二代培训班报名表

http://218.241.203.70/OaImport/0/%E6%9C%BA%E5%85%B3%E5%85%AC%E6%96%87%E5%85%AC%E5%BC%80%E5%AF%BC%E5%87%BA%E6%96%87%E4%BB%B620150518084329/%E4%BF%9D%E7%9B%91%E5%8E%85%E5%87%BD%E3%80%942015%E3%80%95145%E5%8F%B7/%E9%99%84%E4%BB%B6/%E4%BF%9D%E7%9B%91%E5%8E%85%E5%87%BD145%E5%8F%B7%E9%99%84%E4%BB%B6.xls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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