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八号)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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