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上旬在宝鸡市举行。

会议建议议程:①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②审议宝鸡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宝鸡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③审议宝鸡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④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⑦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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